去了一個文藝氣息濃厚的地方,
不知怎的,我覺得我格格不入。
眼前走過的年輕男女,髮型穿著前衛時髦,
有的看似隨性,軍帽、寬大披肩、厚底夾腳拖;
有的精心打扮,圓禮帽、窄版緊身褲、尖頭皮鞋。
共同特徵是胸前掛著一台大大的單眼相機,所謂之文藝青年是也。
許多年輕人在路邊擺地攤,賣二手舊衣雜貨,
隨意攤開的帆布上堆著各式皮包、首飾、復古舊衣,
一堆一堆衣服就堆疊著,躺在地上,擺在路邊。
擺攤的人將家當從一只一只皮箱中翻出來倒在地上,
泰然自若的神態彷彿是天性熱愛流浪的吉普賽人。
身上披披掛掛幾件款式過時的舊衣,或蹲或坐地上旁若無人的和同伴嘻鬧,
若有客戶上門也是隨意吆喝幾句,心情好隨口開個低價。
賣的東西各式各樣,千奇百怪,熱愛的人在這裡興奮的挖寶。
身為藝文愛好者的這群人似乎認為追求復古就是時尚、就是潮流,終極混搭稱之為藝術與品味。
文藝青年的徹底實踐須於外表下功夫,必須有獨到的眼光和獨特的風格,以展現自我意識。
看著這群熱愛藝術的人,表現出來的模樣,卻讓我覺得好假,有種惺惺作態之感。
好像恨不得讓全世界知道他們是所謂的文藝青年、藝文圈的中堅份子。
他們念舊喜愛老東西和古董,他們愛用單眼相機拍黑白照、他們開口閉口都談某某影展。
我突然對這一切厭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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